2016/06/01 06:36
产后访视:产妇出院后3日内、产后14天、产后28天分别做3次产后访视。
内容:产妇饮食、睡眠及心理状况;检查乳房、了解哺乳情况;观察子宫复旧及恶露,观察切口。
产后访视:产妇出院后3日内、产后14天、产后28天分别做3次产后访视。
内容:产妇饮食、睡眠及心理状况;检查乳房、了解哺乳情况;观察子宫复旧及恶露,观察切口。
产后健康检查:
产后6周(42天)到原分娩医院进行。
全身检查:血压、脉搏、血尿常规、哺乳情况,若有内科合并症或产科合并症应作相应检查、妇检。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