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4 09:48
你好,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中断了的话估计是要补上去才行吧。
其次,江苏省的生育津贴的标准是:职工分娩、流产、引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的生育医疗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不过,建议你最好是到当地的相关部门问一下,好像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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